一、重点防范期
东河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5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村(社区)等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防范范围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范围 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为大气降水,因此雨季也成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预防期。根据形成地质灾害主要因素,结合东河区长期气象特征,经综合分析,全区2026年度重点防范范围如下:
1. 东河区原壕赖沟铁矿由于透水事故引发地面塌陷灾害,存在再次塌陷隐患,威胁周边通讯线路、输电线路、公路安全。
2. 黄河冲积平原黄河沿岸,即:东河区黄河沿岸一带及附近建设项目施工区,属崩塌易发区,易产生岸边塌陷。
3. 东河区杨圪塄煤矿区由于多年大量采煤,改变了岩体原始应力场,地下采空区面积大,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易发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4. 大青山山前平原为崩塌易发区,东河区北部山区,由于开采矿石,改变了岩体原始应力场,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增大。
5. G6高速公路东河段,由于公路沿大青山修筑,靠山体一侧应注意山体崩塌,各沟内雨季需避免因行洪不畅造成滑坡阻碍山洪下泄通道。
6. 东河区壕赖沟、山河原沟、雪亥沟、阿善沟、五当沟、杨圪塄等区域的关停矿山采场,由于开采生产时改变了岩体原有应力场分布,导致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使大气降水诱发崩塌的可能性增大。 7. 莲花山旅游区上游筑起水坝,雨季因积水量增大,避免发生坝体垮塌事故。
三、快速反应机制
(一)辖区内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担任监测的单位、基层组织和个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及区自然资源分局报告灾情,简明扼要的将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准确地点、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需要的求助方式及前往的路线等报告清楚。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后,各镇、街道应在第一时间速报东河区政府、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启动东河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依照预案开展灾害上报、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区自然资源分局要速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分局在得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疏散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人群。对重要的生产设施加以保护和转移,针对具体情况拿出可行方案,防止灾情扩大。
(三)在地质灾害抢险过程中,涉及相关设备、设施、用具、物品的调配、转移、使用、消耗等,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先行用于防灾抢险工作,之后再履行必要的报告、审批或补偿手续,以提高抢险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四、防汛联系方式
区自然资源局:0472-8610720
区应急管理局:0472-4388463
河东镇:0472-2801665
沙尔沁镇:0472-4995845
杨圪塄街道:0472-4367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