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强化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技术支撑,我局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专家征集遴选工作。经个人自荐、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环节,确定33名专家纳入东河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向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天骄大街72号
联系电话:0472-5191757
附件:包头市东河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专家名单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