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河区老旧小区内凉房拆除改造 补偿方案的通知
包东政办发〔2020〕58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老旧小区内凉房拆除改造
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东河区老旧小区内凉房拆除改造补偿方案》已经区政府第十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东河区老旧小区内凉房拆除改造补偿方案
老旧小区内凉房拆除改造为老旧小区改造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城市更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全力提升城市品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拆除范围
东河区老旧小区内所涉及凉房
二、涉及部门、单位
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执法局、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主体
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四、补偿方式
以货币方式给予被拆除人相应补偿,具体标准按以下方式:
(一)参照2013年《北梁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附属物补偿价格执行:
1、每平米补助300元—400元;
2、菜窖500元/个。
(二)参照《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包府办发〔2018〕62号)中,第二十二条 住宅附属物按照建安工程价格进行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决定。
五、职责分工
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核实被拆除凉房相关资料,如无任何资料,需联合区执法局对该凉房进行认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拆除;负责现场人员、机械调配,拆后建筑垃圾的清运;负责在拆除过程中,如遇群众围观起哄拍摄的情况由办事处、社区进行及时制止、劝说,如出现恶意谩骂工作人员,阻挠拆除工作的滋事人员,立即上报公安人员进行制止并强制带离现场。
公安分局:维护依法拆除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对专项行动中阻拦、聚众、暴力抗法等人员进行控制,若出现过激、暴力行为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给予处置,发挥执法记录仪现场取证功能,对极端阻挠拆违人员进行坚决制止,负责对拆违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依法处置。
区财政局:负责补偿资金的统筹及拨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草拟凉房拆除补偿方案,配合各办事处进行拆迁。
区执法局:负责配合各办事处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及拆除。
附件:《东河区2020年计划凉房征拆费用估算说明》
附件:
东河区2020年计划凉房征拆费用估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对铁西办事处、财神庙办事处、回民办事处、河东办事处、天骄办事处、西脑包办事处、南圪洞办事处、和平路办事处、南门外办事处、东站办事处十个办事处辖区内凉房进行摸排,东河区城中心城区凉房现有29009个,面积为29.81万平方米,菜窖19217个。
二、2020年计划征拆
西五街主道路,西河路两侧19栋楼,凉房1057个(其中经营商户23个),5855.2平米(经营商户面积699.6平米);底店2个,面积131平米。
三、费用测算
每个凉房涉及到补偿、拆除、外运、菜窖回填。其中:
(一)按照《北梁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1、补偿每平米补助300元—400元,菜窖500元/个:凉房补偿大约所需154.67万元—206.22万元,菜窖补偿大约需50万元。凉房补偿合计:204.67万元—256.22万元。
2、拆除(机械):约50元/平方米;
3、外运(8立方米渣土):约70元/平方米;
4、菜窖回填(天然砂砾10立方米):约700元/个;
5、其他费用:20元/平方米;
2—5项凉房拆除所需费用合计:72.18万元。
1—5项合计费用:226.85万元—328.4万元。
(二)按照《北梁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其中涉及住人自建或改建砖木建筑补偿费用为:1600元/平方米,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再增加720元/平方米,合计2320元/平方米,所需补偿金额162.31万元。
(三)其中涉及底店2个,面积131平方米,需按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给予置换。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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