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河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指导员和 普查员选调方案》的通知
包东政办发〔2020〕69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指导员和
普查员选调方案》的通知
驻区、区属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东河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已经进入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关键阶段,为了保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数量和质量并保证人员及时到位,确保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经东河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东河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员和指导员选调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3日
东河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选调方案
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一安排部署,东河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已于2020年3月份正式启动,目前已进入前期准备的关键阶段。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内人普办字〔2020〕29号)的要求,经测算,我区需要动员4000余名普查员和指导员(以下简称“两员”)承担普查登记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两员”选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确保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结合东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是一项十分庞大、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涵盖内容复杂。历年的普查经验表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作为普查数据的直接采集者,其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普查数据质量的高低,关系着人口普查工作的成败。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镇、街道办事处及驻区、区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两员”的选调工作,确保“两员”的数量和质量,并保证“两员”及时到位,对于全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的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选调的原则
“两员”的选调工作由区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并具体部署,各镇、街道及铝业园区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单位必须服从区人普办及所在街镇园区人口普查工作的统一安排,按时保质保量选调“两员”,并报送区人普办及所在街镇及园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镇、街道及园区普查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考核、使用、管理。
三、选调的条件
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选“两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短期培训能够理解掌握普查表的填报要求;
3、经培训能够使用电子采集设备胜任普查工作;
4、 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能独立工作;
5、 工作要有耐心,细心而且还要有干好普查工作的决心;
6、身心健康,能坚持工作,年龄原则上在55岁及以下。
四、选调的途径
各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两员”选聘工作,从镇(街道)、村(社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物业管理员、楼栋长、新招聘三支一扶公益岗位、社会志愿者中择优选聘,组建一支稳定性强、综合素质好、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电子设备操作能力的“两员”队伍。
五、选调的标准
1、原则上以每100户为一个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应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每两人为一组(即两名普查员共同完成两个小区的普查)。
2、一个村或社区为一个普查区,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较大的普查区,可按照每四至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的标准酌情增加普查指导员。
3、为了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普查登记工作,需另外按普查员数量的百分之五左右的比列,配备普查登记时的备用人力。
六、选调任务及时间安排
各级人普办要严格按照《“两员”选调任务分配表》(见附件)落实选调任务,把真正符合标准的人员选调上来,以高效优质完成好第七次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两员”抽调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到岗时间以各级人普办通知为准。
七、选调的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突出政府行为,加强领导、及早部署。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派专人具体负责,要把“两员”选调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区政府及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将对“两员”选调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是选调合适人员担任人口普查“两员”是各相关单位的政治责任。要求被选调人员必须能够胜任普查工作,具备普查人员选调的条件,从事普查工作期间必须脱离原单位工作,普查任务完成之前,不得调动普查员从事原工作单位的任何工作。
三是强化时间节点。所选“两员”的名单务必按照方案时限要求8月28日前上报,并按照要求时间组织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到,确保所选人员及时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选调“两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入户调查期间,根据当地实际和普查工作任务发放人口普查费用补助,具体发放标准,由县级及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参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兼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助标准,根据当地实际工资水平和人口普查工作任务提出建议,经区政府研究后确定。
五是严格“两员”管理。各镇、街道及铝业园区普查机构要加强对“两员”的政治思想、普查业务、组织纪律和保密工作的教育,签订保密协议,加大平时管理考核工作力度,确保不折不扣地执行工作任务,确保普查质量。
六是加强督促检查。区人普办将采取日调度、周通报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两员”选聘的督促落实,区政府办公室把“两员”选聘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内容,推动各地层层压实责任,把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 《“两员”选调任务分配表》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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