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东政办发〔2020〕30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驻区、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东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5 月7日
东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提高我区冬季清洁取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及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包头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现就东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采暖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和供热管网优化整合、持续提高集中供热能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适当推广“电取暖”和“新能源取暖”等清洁取暖方式、不断减少散烧煤取暖,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清洁燃烧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推进我区清洁供暖工作。
二、工作范围及任务
在东河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将现有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的生活服务业、城中村、城边村、棚户区的公用设施以及居民自用的高污染燃料取暖设施,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包括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洁净燃料(包括洁净型煤、民用焦炭、兰炭等)或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的方式进行替代。2020年,全区拟完成城中村、城边村约5300户、111.09万平方米清洁能源替代或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工作,完成514户、9.8万平方米洁净燃料替代工作。2020年城市建成区清洁采暖率达到70%,城乡结合部清洁采暖率达到60%,农村清洁采暖率达到30%。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区清洁取暖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东河区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石丽娜 副区长
副组长:梁海龙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晓晖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白震原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田永光 区财政局局长
贺东冰 区教育局局长
胡国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康 强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赵丽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志刚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武智勇 区自然资源分局工作小组牵头人
肖尚琦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 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翔宇 东河供电分局局长
王学东 包头市东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
成 员:梁少伟 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建军 区农牧局局长
王 强 区商务局局长
张金虎 区棚户区改造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东 南海湿地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刘雪峰 东河交管大队大队长
刘晓军 东兴交管大队大队长
赵瑞军 河东镇镇长
张存福 沙尔沁镇镇长
吕剑锋 南门外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 琛 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烁 回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璟枫 西脑包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吉宇 财神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艳萍 南圪洞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静涛 东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琴 铁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武 杰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建强 天骄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俊平 杨圪楞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栋 东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 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葛全君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成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负责建立各部门联合督察、执法及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协调、通报全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度。
(二)职责分工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建成区工业企业和生活服务业燃煤锅炉、窑炉整治,生活服务业燃煤锅炉清零。
区发改委:牵头负责电采暖优惠电价政策和其他清洁能源优惠政策的落实以及能源保障工作;争取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争取国家、自治区节能减排示范资金支持。
区工科局:牵头负责电采暖优惠电价等相关政策的落实以及能源保障,保障洁净燃料及时充足供应。
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督促燃气、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落实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工作,组织开展好设施建设、运营监管,优化相关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动工程施工。开展好提高既有居住建筑能源使用效率等相关工作,负责小区内门房、车棚等场所的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取缔和改造。
区财政局:牵头负责落实本级清洁取暖工作补贴资金,加大国家节能减排示范资金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力度。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加快推动工程施工,负责临建、违建高污染燃料设施整治工作,清理取缔销售高污染燃料的流动摊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禁燃区范围内所有商铺、底店、市场、医院、诊所等生活服务业的散煤污染整治工作。对清洁取暖相关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测,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清理取缔高污染燃料的销售网点。对已市场化的民用洁净型煤等能源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垄断、哄抬价格现象发生,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区卫健委:牵头负责医院、诊所等医疗场所内高污染燃料设备的整治。
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负责优化清洁取暖建设相关项目、工程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设立洁净燃料配送绿色通道,确保洁净燃料及时、高效配送到位。此外,区公安分局、东河交警大队、东兴交警大队要加强高污染燃料的运输管控,严查将高污染燃料运输至我区的销售的行为,要参与查处违法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联合行动。
东河供电分局:牵头负责推进电网改造工程,为电采暖工作创造条件。
包头市燃气公司、包铝集团、东华热电等企业要组织开展好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加大投入,确保施工和使用安全,积极参与并全力推动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市燃气公司要确保居民炊事、供暖同步解决,且必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及系统的高污染燃料设施治理工作。
四、完成时限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压实责任,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细化工作进度、落实具体责任人员,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集中精力做好清洁取暖工作,将此项工作与高污染禁燃区建设工作共同推进,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二)统筹安排,科学施策。各相关单位要多措并举、统筹考虑、科学施策。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取暖需求。
(三)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区政府将与各单位、镇、街道办事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政府将对各相关单位进行月通报、季考核。区政府将对工作完成好、居民满意度高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四)强化宣传,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从业主切身利益出发,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方面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治理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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