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河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东政办发〔2020〕45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2020年第8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东河区居民燃煤散的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东河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减少燃煤散烧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实包头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面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河东镇、沙尔沁镇(以下简称两镇)负责组织实施,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科局等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技术指导,推动专项方案的落实。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以及经济承受能力,分类实施改造。一是对现有热电联产热源、热网无法覆盖,天然气管网已覆盖,村庄集中连片区域,通过“煤改气”进行改造。已实施“气代煤”的村庄(片区),继续推进完善。二是对现有热电联产热源、热网覆盖范围内,具备并网条件的村庄(片区),通过接入热电联产热源进行集中供热改造;三是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改造的村庄(片区),通过“洁净燃料+节能炉具”方式替换。四是已实施整体拆迁或拟拆迁的村庄(片区),加快推进拆迁安置,暂无法拆迁的,通过“洁净燃料+节能炉具”方式过渡。原则上一个村庄(片区)采用一种改造方式。
3.安全供暖,统筹兼顾。各地区必须在确保热源、气源等供应及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动改造。统筹供需平衡,构建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保障居民用气、用热。改造施工安排既要保障进度,又要保证施工、运行安全。
4.科学测算,合理分担。改造工作要坚持经济性、可行性,既要充分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又要兼顾公平,改造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和企业、居民共同承担。
二、工作目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包头市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河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东河区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有关要求,2020年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10个村(片区)燃煤散烧用户进行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善我区冬季采暖煤烟型污染严重的现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东河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贾保良 区 长
副组长:徐 刚 常务副区长
王 飞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张长征 副区长
石丽娜 副区长
李晓宏 副区长
李广乐 副区长
成 员:杨海清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晓晖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白震原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田永光 区财政局局长
胡国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建军 区农牧局局长
赵丽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志刚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金虎 区棚户区改造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武智勇 区自然资源分局工作小组牵头人
肖尚琦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 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雪峰 东河交管大队大队长
刘晓军 东兴交管大队大队长
常全伟 河东镇党委书记
张存福 沙尔沁镇镇长
张翔宇 东河供电分局局长
郑晓飞 包头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杨占荣担任,成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负责建立各部门联合督察、执法及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协调、通报全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进度。
(二)职责分工
两镇承担此次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在各牵头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本地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本辖区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拆除改造工作,开展本辖区洁净燃料销售和分销点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居民住宅、底店商铺、各类大棚的原煤散烧整治工作,协调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原煤禁售工作。
区住建局统筹协调居民燃煤散烧整治工作。具体负责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入网、天然气气源、管网建设,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做好供热、燃气安全监管,做好棚户区改造。
区工科局负责牵头做好“洁净燃料+节能炉具”项目有关工作。负责民用洁净燃料、节能炉具的统一招标、采购,统筹使用补贴资金进行补贴结算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做好2017-2019年“气代煤”完善项目。争取环保专项补贴资金。
区发改委负责落实上级清洁能源优惠政策,做好能源保障工作。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负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的审核、立项。落实上级关于居民燃煤散烧整治项目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趸售热价指导性政策。
区公安分局负责建立洁净燃料配送绿色通道、发放洁净燃料配送车辆通行证。加强原煤运输管控,参与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
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统筹测算,落实各级政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加大资金争取和监管力度。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热力站、燃气锅炉及配套管线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洁净燃料价格、监督洁净燃料产品质量、检测管控工作的督导,做好原煤销售网点清理整治工作。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禁燃区内无证流动摊点以及其他户外原煤散烧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
区农牧局负责协调完善配套给水设施,为项目用水提供保障。
东河供电分局负责完善配电设施建设,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保障清洁取暖项目可靠用电。
包头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好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加大投入,确保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积极参与并全力推动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确保改造区域炊事、供暖同步解决,且必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四、工作内容
2020年,完成10个村(片区)、5814户、120.89万平方米(初步摸排数据)综合整治任务。最终投资和补贴数据由区财政局会同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科局核对后确定。
1.“煤改气”项目。对不具备接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可接入天然气管网的村庄(片区),通过“煤改气”进行改造。涉及6个村(片区),4260户、70.84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分工:两镇负责具体实施;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牧局、东河供电分局配合。包头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气源以及配套管网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2.“洁净燃料+节能炉具”项目。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或天然气改造,或已纳入整体拆迁计划但尚未完成的村庄(片区),实施“洁净燃料+节能炉具”过渡。涉及3个村(片区),514户,9.8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工科局
责任分工:两镇负责具体实施;区发展和改革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实现全覆盖。
3.“气代煤”完善项目。对2017年开始,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实施“气代煤”改造的王大汉村继续做好完善。涉及1040户,40.25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分工:两镇负责具体实施;区住建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牧局、东河供电分局配合。包头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气源以及配套管网建设。
4.禁燃区内禁煤管理。加强源头管控,依法加强运输环节散煤监管,严禁禁燃区内销售、经营和燃用散煤。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责任分工:两镇负责辖区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东河交管大队、东兴交管大队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补贴政策
(一)天然气壁挂炉改造。天然气管网建设按每户50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用户室内设备每户按18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
(二)壁挂炉气费补贴。经测算,平房用户每采暖季每平方米耗气16立方米,燃气费33元,较集中供热21元/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费标准高12元。由市区两级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元/平方米·采暖季,财政补贴8元/平方米·采暖季,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资金,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该项补贴政策暂按三年执行。
(三)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按照改造区域实际供热面积13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包括一次网、二次网、庭院管网。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四)2017-2019年“气代煤”完善项目。改造资金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69号)、《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东河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包东政办发〔2019〕87号)规定补贴。气费补贴执行本方案相关政策。涉及10个村庄(片区)之外的已实施完成“气代煤”改造的村庄(片区),在落实居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气费补贴比照本方案相关政策执行。
(五)“洁净燃料+节能炉具”替代项目。仍执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69号)相关政策。
(六)采用“电供暖”改造项目。补贴政策不超过“煤改气”标准,具体细则待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七)对拟实施外墙保温的项目争取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六、工作步骤
(一)摸排准备阶段(2月20日-3月31日)。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对10个村(片区)的详细情况进行排查,收集相关资料,组织测算,确定辖区内居民燃煤散烧整治方案。
(二)项目前期阶段(4月1日-4月30日)。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开展前期工作,包括可研、立项、招投标、设计等。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9月20日)。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组织施工。
(四)组织验收阶段(9月20日-12月底)。各项目试运行,各相关单位组织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整治措施,高质高效完成整治任务。
(二)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污染防治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推行绿色信贷、绿色环保等绿色金融服务;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区财政局积极争取大气污染防治上级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统筹利用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城镇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为综合整治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政策支持。综合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与改造和运营成本,积极向上级申请用于居民供暖的天然气价格政策,完善我区用于居民燃煤散烧整治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源趸售价格以及投融资等政策支持,降低供热成本、保证供热质量。
(四)供应保障。加快热源、气源、管网建设,加强电网支撑能力和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供热能力和供热水平。
(五)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履行项目相关法定程序;要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市场监管、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全过程介入。要制定科学、高效的验收办法及程序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提供甲方委托编制的工程审价审计报告、绩效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环境效益等。
(六)资金管理。区财政要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严格对应项目使用和管理。
(七)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既要保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更要保证施工安全、运行安全。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改造。“煤改气”项目要把用户安全使用教育、宣传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竣工验收管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八)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动燃煤散烧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附件:1.东河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项目补贴标准表
2.东河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
附件1 |
|||||
|
东河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项目补贴标准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市级补贴 |
区级补贴 |
市区两级补贴 | |
|
1 |
“煤改气”改造建设费 |
3500元/户 |
1500元/户 |
5000元/户 | |
|
2 |
“煤改气”设备费 |
1260元/户 |
540元/户 |
1800元/户 | |
|
3 |
“热电联产”改造费 |
91元/平方米 |
39元/平方米 |
130元/平方米 | |
|
4 |
“煤改气”气费补贴 |
5.6元/平方米·年 |
2.4元/平方米·年 |
8元/平方米·年 | |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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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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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燃煤区域 |
供热面积 (初步摸排数)(万平方米) |
户数 (初步摸排数) |
改造方式 |
牵头单位 |
所属地区 |
|||||||
|
1 |
邓家营子村 |
29.14 |
1550 |
天然气替代 |
区住建局 |
沙尔沁镇 |
|||||||
|
2 |
工农村 |
1.5 |
130 |
天然气替代 |
区住建局 |
河东镇 |
|||||||
|
3 |
王大汉村 |
40.25 |
1040 |
天然气替代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河东镇 |
|||||||
|
4 |
郑二窑 |
3.9 |
130 |
天然气替代 |
区住建局 |
河东镇 |
|||||||
|
5 |
毛凤章营子村 |
7.3 |
730 |
天然气替代 |
区住建局 |
河东镇 |
|||||||
|
6 |
留柱窑子村 |
12 |
1200 |
天然气替代 |
区住建局 |
河东镇 |
|||||||
|
7 |
西北门 |
17 |
520 |
天然气替代 |
区住建局 |
河东镇 |
|||||||
|
8 |
先明窑 |
1.1 |
73 |
洁净燃料+环保炉具 |
区工科局 |
河东镇 |
|||||||
|
9 |
留宝窑 |
3 |
141 |
洁净燃料+环保炉具 |
区工科局 |
河东镇 |
|||||||
|
10 |
二里半村 |
5.7 |
300 |
洁净燃料+环保炉具 |
区工科局 |
河东镇 |
|||||||
|
合计 |
120.89 |
5814 |
|
|
|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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