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河区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东政办发〔2019〕11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驻区、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春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东河区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东河区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2月4日(大年三十)—2月19日(正月十五))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飞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李广乐 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民宗局 、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公安分局、东河交管大队、区消防大队、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环卫局及各相关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宗局局长高宏波担任。
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配合落实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工作中的协调工作。
区民宗局:负责协助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小摊小贩秩序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售卖高香(80cm以上)的摊贩进行有效治理,对阻碍消防通道的小摊小贩进行清理,不允许售卖食品商贩在内环路及乔家金街范围经营,同时协助公安分局做好秩序维护及治安保卫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妙法禅寺、居士林和南龙王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配足警力,做好人群的疏导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东河交管大队: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区消防大队:负责宗教活动场所防火应急灭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放置消防车辆。
区民政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周围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烟花爆竹售卖点进行检查、管理工作。
区环卫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冰雪、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制定出台配套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务必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络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4388312)。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方式方法,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文明祈福相关内容,提高公众知晓率,促使公众改正不当祈福行为、错误祈福思想,提升全区祈福文明水平。
附件:1、春节(三十—初一)佛、道教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2、2019年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工作联络表
春节(三十—初一)佛、道教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春节即将来临,在此期间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妙法禅寺、居士林、南龙王庙等佛、道教场所人员流动大、明火使用频繁,尤其是除夕夜新年祈福、烧香等活动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春节(三十—初一)佛、道教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1、区公安分局:切实做好妙法禅寺、居士林和南龙王庙等主要佛、道教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按照安全保卫工作职责配足警力,做好人群的疏导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区城管执法分局:做好妙法禅寺周边道路小摊小贩秩序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售卖高香(80cm以上)的摊贩进行有效治理,对阻碍消防通道的小摊小贩进行清理,不允许售卖食品商贩在内环路及乔家金街范围经营,同时协助公安分局做好秩序维护及治安保卫工作。
3、东河交管大队:做好妙法禅寺、居士林、南龙王庙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4、区消防大队:做好场所防火应急灭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场所内放置消防车辆。
5、区环卫局:做好场所周边道路冰雪、垃圾的清运等工作。
6、区民政局:做好寺院周围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
7、区安监局:对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烟花爆竹售卖点进行检查、管理。
8、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相关场所的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
9、区民宗局、妙法寺管理处:协助相关场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做好场所的各项安保工作。
10、妙法寺、居士林、南龙王庙管委会: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场所内消防通道畅通,明确场所进出口指示标识,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各项工作分工,做到事事有专人负责。场所内不垒旺火,不出售高香,并张贴“寺内禁入高香”公告,并派专人进行管理。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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