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河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
包东政办发〔2019〕60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
驻区、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东河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东河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4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东河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按照东河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决定建立东河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白继全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成 员:柴 祥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王建新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郝 丽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 瑞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苏玲凤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收付中心主任
张建刚 区人社局副局长
柴雅婷 区医保局副局长
间招全 区审计局副局长
高 勇 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 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立鑫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
史美红 河东镇副镇长
付二润 沙尔沁镇副镇长
郭春晖 南门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肖岩峰 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改英 回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美峰 西脑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成 财神庙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艳萍 南圪洞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继东 东站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瑞平 铁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 斌 河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斐婷婷 天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殷 媛 东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哲 北梁服务中心(杨圪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永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股长
刘军梅 区财政局综合股股长
班国俊 区财政局国资股股长
戴云飞 区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
郄晓明 区医保局业务股负责人
谢俊峰 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副科长
贾 友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 婷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股负责人
乔 岩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
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主 任:刘 瑞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副主任:贾 友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戴云飞 区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军梅 区财政局综合股股长
王建永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申瑞雪 区社会保险中心基金财务股副股长
郄晓明 区医保局业务股负责人
谢俊峰 区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副科长
李 婷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股负责人
乔 岩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
三、主要职责及分工
(一)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办法措施;及时汇总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成绩经验、分析矛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难点热点问题;跟踪指导落实,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承办区委政府领导同志指示部署的相关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事项。
(二)任务分工
各成员单位在承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做好本系统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同时,负责以下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整体工作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政策解释、总结上报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核对当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人员身份。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自治区确定的中央财政和自治区、盟市、旗县区财政补助比例要求,及时拨付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区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协调上级财政落实相应配套补助资金。
区人社局:负责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经办解释和业务办理,计算需要补缴的单位和个人应缴资金;协助做好对区属国有企业缴费能力认定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等工作。
区医保局:负责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接续经办解释和业务办理。
区税务局: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要求落实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收划转工作,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区信访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协助做好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区人武部:积极协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士兵相关情况及身份的核查认定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做好历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区属国有企业或其主管部门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认定工作;负责本辖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召开,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出席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工作专班人员。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相关同志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研究决定需要东河区层面明确的办法措施;研究政策推进施行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听取重点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其它需要区级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社保接续工作专班,负责全区组织实施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要落实周报告制度,在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开展期间,于每周三上午12时前将一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五、工作部署及要求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9年8月10日前)
1、开展政策培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已组织市相关部门、各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区人社、医保部门要组织本系统专业人员培训,确保经办机构全面掌握政策标准,规范统一工作流程。
2、媒体发布公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和医保局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统一宣传口径,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向社会发布解决部分退役军人社会保险问题的相关政策。各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利用新媒体、宣传栏、宣传单等宣传和张贴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公告》和《业务经办流程》,为广大退役士兵在居家就近便利条件下提供相关服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系统组织实施,积极协助做好本系统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社保接续政策宣传工作。
3、建立受理窗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和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基本经办机构,分别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做辅助协调工作。社保、医保部门要设立退役军人绿色通道窗口。重点落实“定人、定岗、定职”工作,全面做好受理申请所需的设施设备等准备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9年8月11日至12月15日)
1、受理申请。全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经办机构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受理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资料。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退役证明,向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经办机构申领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接收安置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材料提交原接收安置单位;原接收安置单位已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原接收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单位住址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经办机构。其它情况的,由退役士兵本人将所需材料交给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经办机构。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经办机构收齐退役士兵或接收安置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组织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准确录入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开发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信息系统》,为下步分类核查工作做好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退役士兵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受理。
2、分类转办。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经办机构收齐退役士兵或接收安置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根据退役士兵提交的最近时间参保缴费记录信息按参保地进行分类。在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由本级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核查认定;非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将退役士兵申请资料按参保地分别整理打包并登记成册,分批转交退役士兵参保地对应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进行核查认定。
3、核查认定。各级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对本级范围内退役士兵分期分批进行核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重点核查申请人员服役经历和退出现役方式,核定申请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对档案材料不全的共商处理,特殊情况提交市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审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的申请信息数据进行核对,认定断缴时间,计算需要补缴的单位和个人应缴费资金,并反馈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经费测算。区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经费测算工作,依据申请登记的符合条件人数,对单位和人员欠缴断保情况及需要补缴资金进行统计测算。经费测算数据于8月25日前以旗县区为单位上报市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区财政局按照自治区确定的中央财政和自治区、盟市、旗县区财政补助比例要求,及时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区财政局及时对接市财政局、自治区财政厅,拨付中央、自治区、包头市配套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落实相应配套补助资金。
5、参保缴费。核查认定工作完成后,基本养老保险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个人缴费部分后,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收到缴费资金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基本医疗保险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齐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后,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收到缴费资金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完成补缴手续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或办理中断缴费手续。退役士兵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区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将工作完成情况于12月27日前上报市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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