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河区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
东河区物业服务质量
持续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落实《包头市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深化东河区物业管理领域改革,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提升居民居住品质与满意度,结合东河区物业管理区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坚持法治化、市场化方向,围绕“属地综合管理、市场规范运行、社会广泛参与”目标,按“首年树标杆,两年学看齐,三年总提升”步骤,到2027年基本建成适合东河区实际的物业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纠纷调解机制多元化覆盖、信用评价四级体系全落地、质价相符价格机制全面构建,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一)2025年目标
党建覆盖:推进物业行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按党员数量分类建立党组织或实现工作覆盖,配合成立区级物业行业党委,确保辖区内街道(镇)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初步建立;按15%比例打造首批48个物业党建联建品质提升点位(市场化物业20个、准物业12个、基础物业11个、社区代管2个、居民自治3个),12月底前完成。
管理覆盖:实现住宅小区(含单体楼)物业管理全覆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5%,整体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新建住宅小区100%覆盖)。
服务提升:打造符合《内蒙古物业五级服务标准》(DB15/T970—2024)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物业服务项目15个;创建自治区级优秀、示范项目2个;培育具备A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3家。
人员培训:物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专业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70%。
(二)2026年目标
党建深化:以物业党建联建为抓手,推动物业服务与基层治理协调发展,实现辖区内所有街道(镇)物业行业党建全覆盖;将物业党建联建品质提升覆盖范围扩大至190个物业管理区域(累计覆盖率60%),重点突破老旧小区治理难点;打造“社企融合”示范案例3个。
管理优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6%,整体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2%(新建住宅小区100%覆盖);新增培育具备A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3家。
人员提升:物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保持100%,专业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75%。
(三)2027年目标
党建巩固: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物业党建联建制度,实现辖区内316个物业管理区域党建联建品质提升100%全覆盖,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协同、服务升级”的物业治理新格局;打造“社企融合”示范案例5个。
管理完善:符合组建条件的小区实现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建尽建,整体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新建住宅小区100%覆盖);新增培育具备A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4家。
人员达标:物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保持100%,专业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80%。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街道(镇)、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政治引领和组织引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融入社区治理共同体,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方向正确。
2.坚持分类施策:针对市场化物业、准物业、基础物业、社区代管、居民自治5种物业形态,结合老旧小区占比高的特点,制定差异化提升标准与路径,破解“一管了之”难题。
3.坚持资源赋能: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对接“社区管家”一站式服务综合体建设,提供维修、保洁、秩序维护等专业化支持,畅通居民需求“一口受理、一站办理”渠道。
4.坚持多元共治: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代表联动,通过“议事平台”“居民恳谈会”等形式共享信息与资源,共同解决小区治理难题。
5.坚持智慧赋能:依托“包头物业”智慧平台,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实现物业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监管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党建引领,构建联动治理体系
1.推进党建全覆盖与品质提升:配合成立区级物业行业党委,推动指导各街道(镇)、社区党组织规范业委会(物管会)成立、换届工作,实现社区党组织与业委会(物管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确保业委会党员比例不低于50%;按年度推进物业党建联建品质提升点位建设,2025年完成48个、2026年扩展至190个、2027年实现316个物业管理区域全域覆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镇))
2.健全协同与网格融入机制:推动社区党组织与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每年打造“社企融合”示范案例;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与网格员、单元长的常态化联络机制,高效响应社区“微循环”工单(环境卫生、设施报修等),确保问题快速处置;各街道(镇)、社区每月召开1次物业诉求协调会,及时解决居民问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街道(镇))
3.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提供法律专业物业调解,每年开展2次物业纠纷法律培训。(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二)完善分形态标准,规范物业行业管理
1.差异化制定服务标准
市场化物业:完善管理方案,维修响应时间缩短至半小时内;通过“党建+满意度”测评机制,业主满意率提升至70%以上,投诉量下降30%、回访率达95%;24小时秩序维护全覆盖,每年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红色代办”服务。
准物业: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引导,公共区域卫生死角清零;路灯、楼道灯完好率提升至85%以上,主出入口24小时执勤;共用设施设备故障维修及时率达90%,每年开展消防、治安演练不少于1次,每季度配合社区召开党建联席会。
基础物业:完善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台账,道路平整率达90%以上,路灯、楼道灯完好率提升至85%;雨雪天气及时清扫小区主路积水积雪,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楼内无堆积物。
社区代管:业主意见收集率达60%以上,问题解决周期不超过15天;建立物业费(管理费)收缴使用制度并定期公示;通过示范点创建改善服务,为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奠定基础。
居民自治:推动成立自治组织并公示章程与职责,重大事项经业主大会讨论;完善物业费(管理费)监管制度,财务收支公开透明;探索引入专业企业提供设施维护、保洁等专项支持。(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街道(镇))
2.提升业委会(物管会)履职能力:出台东河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区住建局配合各街道(镇)、社区组织业委会成员开展培训,建立履职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健全业委会(物管会)内部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成员职责和分工,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科学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街道(镇))
3.强化信用与执法监管:持续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报送相关失信信息,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同时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的依据;联合区执法局、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执法进小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侵占公共收益、私搭乱建、私砍树木等行为,坚决拆除存量违法搭建、制止新增违建苗头,维护社区规划秩序与居民公共利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镇))
(三)健全市场机制,破解供需矛盾
1.推动质价相符与动态调整:落实《内蒙古物业五级服务标准》,明确不同形态物业收费基准;推动参考市物业行业协会编制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促进物业费合理定价与动态调整,缓解“低收费、高需求”矛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镇))
2.推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围绕三年目标开展监测评估,逐年增加引入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数量,到2027年实现全覆盖。逐步通过“以新带旧、以大带小”解决周边老旧小区、单体独栋住宅、产权单位代管小区无专业物业管理问题,同步推动“片区大物业”模式,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统筹辖区内的绿化、保洁、应急维修等资源力量,实现区域内连片管理、一体化运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街道(镇))
(四)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服务效能
1.强化物业服务合同履约管理:全面推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制度,物业服务企业需在签订或变更物业服务合同7个工作日内向区住建局备案;物业服务企业需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公开履约信息,且需经各街道(镇)初审,区住建局终审;各街道(镇)、社区定期巡查履约情况,每半年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对优秀企业优先推荐参与辖区项目,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限制承接新业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街道(镇))
2.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持续深化开展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小区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实现收支情况定期公示。推动小区共用部位经营收益规范管理,实现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全覆盖: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查处挪用、侵占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街道(镇))
(五)聚焦民生痛点,提升居住品质
1.缓解停车与电梯安全问题:排查停车资源,2026年底前推动3个以上小区实行错时共享停车;规范停车管理,划设消防通道与无障碍停车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月检查电梯安全,支持电梯运维费用单独列支,2027年底前推动老旧住宅电梯加装工作,推广电梯保险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镇))
2.加强消防与充电设施建设: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整治,每年不少于2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备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2026年底前实现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比例3:1,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杜绝“飞线充电”。(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执法局,各街道(镇))
3.优化供排水与环境管理:强化生活饮用水监督,联合卫健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供水公司加强定期检测小区二次供水水质力度;在2027年底前完成老旧小区雨污错接混接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绿化养护,推广立体绿化,组织树木认养、DIY制作等活动,打造宜居“花园住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供水公司、卫健委,各街道(镇))
(六)推动智慧赋能,提升服务效率
1.推广智慧平台与信息公开:依托“包头物业”智慧平台,2025年底前完成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信息录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核心信息(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智能化投入,安装智能监控、阻梯系统等设备,积极引进投用物业服务系统,提供线上缴费、报修、投诉、公告等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政数局,各街道(镇))
2.提升智能化与拓展服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拓展“物业+”服务,2026年底前打造2个“物业+便民服务”示范小区,提供居家养老、快递收发、便民维修等服务,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各街道(镇))
3.支持线上平台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发或利用现有的线上平台,如APP、小程序等,整合小区周边市场化生活服务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生鲜超市、药店、便利店、餐饮店、家政服务公司、美容美发店等,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街道(镇))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
组建东河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办协调、区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街道(镇)为成员,定期召开推进会,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责任与宣传
通过东河区政府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政策与先进经验;每年开展“物业开放日”活动,增进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理解,引导业主依法履约。
(三)鼓励创新与评估
支持各街道(镇)探索“党建联建物业”“片区大物业”等模式,区住建局每半年总结先进经验并推广;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每季度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每年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将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项目承接的重要依据,确保行动方案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