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河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驻区、区属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现将《东河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河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包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包府发〔2025〕1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0.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9;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7%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以上。全区水资源节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一)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新上取用水项目要达到同行业先进用水水平,依法取得用水权。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草业、能源、交通运输、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和园区规划等,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工科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二)严格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分行业确定节水指标,将节水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行业和用水单元,加强监测监管,确保目标实现。(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发改委、执法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三)完善用水计量体系。按照“应装尽装、应测尽测”的要求,加强农村牧区29眼地下水人饮井取水口在线流量计监测,农业灌溉829眼机电井取水口全面实行“以电折水”计量;完成年取用水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非居民取用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实现在线监测监控信息实时集成调度,提高水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工科局、执法局,河东镇、沙尔沁镇,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加强计划用水。从严从紧核定下达用水计划(地下水)。对增加产能用水计划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或用水合理性分析。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执行管理,严格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费(税)。(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发改委、工科局、税务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三、突出抓好农业节水
(一)加强农业节水工程。争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实施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0.59万亩,节水量23.42万立方米/年。(责任单位:区农牧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二)统筹推进农艺节水技术。实行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因地制宜推广滴灌、管灌、水肥一体等高效节水技术;优化调整种植结构,严控新增农灌面积、用水量和灌溉机电井,原则上东河区不再扩大灌溉面积。(责任单位:区农牧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三)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成果,开展各项机制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强对按方收费、超用加价的宣传力度,加价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农业节水工程改造和节水奖补。(责任单位:区农牧局、财政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四、加快推进工业节水
(一)推进能源领域节水改造。加强火电机组源头管理,强化新建煤电项目节水规划约束,推动既有火电企业节水改造升级,新增节水能力20万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征集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配合上级部门发布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广目录。加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支持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分流管网、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工科局、发改委,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推进工业节水试点示范。聚焦有色、建材、食品和发酵等重点用水领域,创建节水型企业3户、节水型园区1户。(责任单位:区工科局、农牧局,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推进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统筹园区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分质供水、串联用水和循环利用,园区用水高效循环利用体系集成优化。推动园区、驻园企业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进行合作,完善管网设施,衔接用水标准,促进工业再生水利用。(责任单位:区工科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局,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五、促进城乡节约用水
(一)减少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更新完善供水计量设施,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和漏损管控体系,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包头市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牧局,各镇、街道)
(二)强化节水型城市建设。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节水型城市评价工作,巩固提升包头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效。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科学设置滞水渗水设施,提高雨水资源就地消纳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农牧局、执法局、发改委)
(三)严控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新建和改扩建公共建筑配套使用节水器具,已建项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实施节水设施改造,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定期开展节水市场检查,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农牧局、住建局)
(四)加强农村用水管控。积极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推动农村集中供水计量收费,加快计量设施安装,有效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到户计量率。对农村庭院浇灌和养殖用水造成农民饮水困难的,由属地负责统筹协调,优先保障农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区农牧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五)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开展水量水质评估,确保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达标。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城市供水设施升级改造,着力解决处理工艺不完善、消毒设施不健全、出厂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加强供水水质检测,减少终端用户二次净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农牧局、卫健委,河东镇、沙尔沁镇)
(六)健全城乡用水价格机制。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运行情况评估并动态调整。严格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调整水量分档、确定加价标准。农村牧区探索实行村口总量控制,引导农牧民自主节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农牧局)
六、积极推进生态节水
(一)坚持“以水定绿”,推进国土绿化节水。充分考虑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国土绿化规划需经水资源论证,实施2025年包头市东河区防沙治沙攻坚战大青山南坡绿化提质增效项目,建设节水滴灌设施1.3万亩,科学选择耐干旱、低耗水树种、草种,充分利用天然降水和推广应用抗旱节水技术,推行低密度造林育林,合理确定造林密度,加大灌木树种比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绿化用水。提倡依靠自然降水满足苗木生长需求的近自然绿化方式,鼓励充分利用城市中水进行绿化后期管护,充分利用好人工增雨作业,提高国土绿化效率。(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农牧局)
(二)加强城市绿化用水管理。城市园林绿化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植被,合理安排灌溉频次,严控水面景观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市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依法依规处置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绿化水源井。(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农牧局)
七、着力用好非常规水
(一)严格排水企业监管。强化工业废水排水源头管控,排水水质要同时满足排污、排水许可证要求和下游集中污水处理工艺要求。(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局,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再生水综合利用。
积极推进再生水就近利用,在工业、农业、生态、市政杂用、园林绿化等领域优先配置使用再生水;力争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以上,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城市终期评估。(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工科局、农牧局,各镇、街道,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八、激发节水市场活力
(一)推进用水权改革。项目用水原则上通过市场化交易取得用水权,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用水权市场,推进用水户水权交易,依法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保障用水户合法用水权益。(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工科局、执法局、商务局,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推动节水产业协同发展。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聚焦农牧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以及节水服务等领域,在设备生产和技术服务方面,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大规模节水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落后用水设备,推动节水装备升级换代,鼓励老旧居民小区开展用水器具改造,实现生活品质和节水效率双提升。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农牧局、工科局、住建局、执法局,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节水科技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围绕行业节水技术难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积极申报节水领域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节水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责任单位:区工科局、市监局、住建局、农牧局、执法局,铝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九、加强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和属地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全区节水行动,达到“管生产必须管节水,管行业必须管节水”,合理推进节水行动的各项任务见行见效。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统筹中央、自治区、包头市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项目,加大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全面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宣传普及《节约用水条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节水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全民惜水爱水护水节水意识。
附件:东河区2025年节水行动目标分解表
附件
东河区2025年节水行动目标分解表
行政区 |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
火电行业节水量(万立方米) |
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 |
再生水利用率(%) |
地下水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
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不包含河湖生态补水)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东河区 |
0.6 |
33 |
37 |
0.69 |
20 |
7 |
45 |
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