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内蒙古运正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束俊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MA0PQL0F1H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核心区内东西主干道以北、汇泽路以东、管委会大楼以南。
2025年8月25日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河大队对内蒙古运正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贮存铝灰的危废库进行检查发现,该库内存在非危险废物(废陶瓷过滤板)与危险废物(铝灰)混合贮存的情况,贮存铝灰的包装袋存在有破损现象,经对企业危险废物台账进行核查,台账显示库内贮存有危险废物铝灰25.264吨,废陶瓷过滤板过磅1.54吨,库内危险废物与固体废物混合贮存合计26.804吨。现场执法人员查看该企业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显示,该企业铝灰为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至危险废物库内,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废陶瓷过滤板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至固废库内,由供货商或生产厂家回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零肆拾元整(¥26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