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并出具的编号为No:2025GSP1194F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本局于2025年9月22日向包头市远搏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上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风险点,并启动召回程序,采取措施降低风险。2025年11月10日,包头市远搏食品有限公司向本局送达了《整改报告》及整改后产品的《检测报告》。
本局于2025年11月11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存在隐患的关键控制节点及环节进行逐一排查,查看生产投料记录,可得知2025年6月15日,该企业先生产了一批次鸡胗后,又生产了一批次风干牛肉,存在共用设备容器的情况。所以该次风险监测项不合格原因为:一是该企业鸡胗和牛肉都用同一炸肉桶进行炸煮,期间并未更换新的食用植物油;二是风干牛肉的配料里添加有鸡精调味料。该企业已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全体员工加强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重新清洗设备设施,并更换炸肉桶内的食用植物油,企业负责人表示后期将不再生产鸡胗产品,避免造成肉源性混合的风险。二是调整风干牛肉产品配料,将鸡精改为味精。本局复查验收已合格。
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