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日本局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并出具的编号为No:2025SP10284F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本局于2025年8月6日向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上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风险点,并启动召回程序,采取措施降低风险。2025年10月17日,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局送达了《风险监测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报告》及整改后产品的《检测报告》。
本局于2025年10月20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存在隐患的关键控制节点及环节进行逐一排查,查看灌装运行记录,可得知灌装车间D线生产1.8LΩ3亚麻籽油之前灌装的产品为1.8L清香葵花籽油,符合分析混入葵花籽油的情况,经询问灌装车间操作员,发现生产1.8L清香葵花籽油与1.8LΩ3亚麻籽油共用同一条管道、过滤器和油泵,且没有吹扫设备进行排空,出现了混油的情况,导致1.8LΩ3亚麻籽油亚油酸超标。该企业已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一是在原有基础上重新增加了1组过滤器、油泵及管道,实现油品输送管道分离。二是配备吹扫设备(空压机),对管道内的残油进行吹扫,将残油吹顶出管道及灌装机。三是每个油种换型后进行首样脂肪酸检测。四是对灌装车间员工进行培训,了解了每种油品的管道使用情况及使用方法。复查验收已合格。
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