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守信主体在申报材料不齐备,但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可先行受理,优先享受“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便捷服务,从而为守信社会组织节约办理时间成本。
1.办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四章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2.办理事项:办理东河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3.执行部门: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奖励对象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内蒙古农荣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MA0R5K855U)。
5.奖励措施:该市场主体长期恪守法律法规,信用状况良好,工作成效突出,依据相关信用激励政策,在办理行政许可时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