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领导班子分管工作及职能职责
王晓琴(党组书记、局长、支部书记)
主持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全面工作。
郝 丽(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王晓琴同志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大厅端口系统任务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负责全区一体化平台、综窗规范化指标创建及达标。
分 管:政务服务优化室、区政务服务中心。
刘长龙(党组成员、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王晓琴同志负责文件运转、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安全、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机关社会统一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等年审、年检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数字经济产业政策、规划计划、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区本级政府门户汉文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分 管:办公室、数字建设推进室
白静宇(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王晓琴同志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依法治区等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学习、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区本级组织部、纪委监委、宣传部、统战部等各党委口交办的工作。
分 管:办公室。
贾彪(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协助王晓琴同志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统筹全局诚信建设工程工作。负责统筹全区国办留言平台答复工作。负责承担东河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分 管:优化营商环境室、热线管理室。
机关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基础清单标准化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工作。
(四)统筹指导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起草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五)统筹全区数据管理工作,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负责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推动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
(六)统筹指导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工作。负责区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指导全区相关工作。
(七)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负责拟订全区数字经济产业政策、规划计划、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提出承担国家、自治区项目、包头市和东河区数字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备案数字化项目。协调推进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据领域交流合作工作。
(八)协调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按照自治区、包头市要求承担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九)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和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区本级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工作。
(十)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落实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全区各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筹,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十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督查、档案、信访、新闻宣传、接待、后勤服务、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开展全局性调查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政务服务优化室。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管理制度等。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基础清单标准化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信息推送、联席会议、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工作机制。负责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全区政务服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承担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安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承担全区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和“好差评”工作,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三)数字建设推进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区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等工作。负责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全区电子政务推进;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利用工作。负责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按照自治区、包头市要求承担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区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指导全区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自治区、包头市要求承担数字内蒙古建设相关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和管理。负责拟订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拟订全区数字经济产业政策、规划计划、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负责提出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东河区数字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备案数字化项目。承担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形势分析工作。负责拟订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据领域交流合作工作。
(四)优化营商环境室。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制度办法并推动落实。负责协调营商环境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五)热线管理室。贯彻落实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数字社会相关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直属单位:
一、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一)负责区政务大厅运行保障和进驻部门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区政务大厅硬件及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
(三)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界面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承担包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东河区内容的保障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蒙古文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五)负责区政务大厅“一窗式”综合受理、帮办代办、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受理区政务大厅及网上办事大厅咨询、投诉、建议的相关工作。
(七)承担市长热线、民生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4 小时警局”、举报网站等各类投诉和转办渠道的案(事)件受理、转办、督办以及回访工作,负责案(事)件处置的数据分析、汇等相关职责。
(八)承担东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包头市东河区大数据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大数据产业发展、数据中心建设、大数据融合应用、数据安全的前期论证、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技术保障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区大数据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协助开展全区大数据发展态势监测、分析和统计工作;承担全区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建设规划、政策、技术规范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提出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计划和全区大数据发展相关专项资金使用建议;统筹区级各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
(四)统筹推进智慧东河建设,承担智慧东河的规划、方案、政策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智慧大脑、运营指挥平台建设。
(五)开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相关工作,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六)承担全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法规、规划、政策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研发应用和推广工作。
(七)承担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建设管理规划、方案、技术规范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公共信息资源库统筹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组织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采集轨迹、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工作。推进全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
(八)承担全区非涉密政务网络、政务云等政务信息和大数据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的整合、建设、管理、运维工作;为全区政务信息化安全防护提出技术建议,承担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和共性技术、业务协同平台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和技术服务支撑工作。
(九)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的投融资、宣传推介、合作交流、会议会展等服务工作。
(十)承担东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人力资本产业园3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2—2626310
负 责 人:东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王晓琴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