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现公布《东河区本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
东河区本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2023年8月14日更新)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现公布《东河区本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
东河区本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2023年8月14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