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包头市东河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包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包府办发〔2022〕170号)要求,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提升固体废物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我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稳步推进我区承担的“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为把祖国北部边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贡献东河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联动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化转型试点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气候投融资示范等各类试点示范工作,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补齐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主动创新、先行先试,努力积累好经验和好做法。
(四)坚持全民行动、共治共享。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发挥园区、骨干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主体“共治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日趋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改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初具规模,秸杆、废旧地膜等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显著提升,“无废细胞”建设更加丰富,“无废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民众广泛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热情更加高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1.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加快推动工业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积极推进有色冶炼等产业链延伸。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深化产城融合,将工业余热余压纳入城市用热用能基本保障体系,实现工业能源体系与城市能源体系衔接。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鼓励有色金属加工冶炼、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开展绿色制造。(牵头单位:区工科局,配合单位:铝业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在企业、园区之间通过链接共生、原料互供和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铝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工科局)
2.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大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以《包头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发展规划(2020一2025年)》为指导,大力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引导综合利用企业开展综合利用产品认证,提升政府工程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采购力度,鼓励非政府工程积极采购。深入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途径,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协同耦合发展,鼓励工业园区和企业创建“无废园区”及“无废企业”,推动固体废物在企业内、园区内、厂区内协同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区工科局,配合单位:铝业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
持续开展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工业固废产生、转运、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建立重点企业管理清单,明确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类别固体废物污染及环境风险特征、风险管控规范要点。积极参与重点行业企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控技能提升培训。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体系,配合完善包头市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监控平台,全面落实电子台账制度,理顺平台运行机制,推动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式、智能化监管。推动企业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台账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铝业园区管委会、区工科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4. 加大历史遗留弃矿山生态修复力度
持续推进已公示99个矿山历史遗留矿坑修复工作。按照《包头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至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有效解决我区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问题,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步恢复。(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区工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二)推动固体废物堆场整治,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开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
按照全市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分类、分级管控清单,有序开展整治和管控工作。以遥感排查结果为基础,对于无责任主体的、不明确类别和属性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开展抽样调查和属性鉴别,并优先申请财政资金支持潜在危害性高、重点防治区域、环境敏感区附近堆场综合整治。积极推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建设,拓宽生态治理投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牧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财政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三)助力农牧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6.积极引导农牧民建立绿色农业发展意识
引导农民规范地膜使用、积极参与秸杆收储运,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开展农牧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支持农牧业经营主体掌握绿色种养殖技术。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培育龙头企业,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助力农业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区农牧局,配合单位:河东镇、沙尔沁镇)
7.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因地制宜推广秸杆还田、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实行合理轮作、套种模式,推广精准施药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牵头单位:区农牧局,配合单位:河东镇、沙尔沁镇)
8.持续加强秸杆收储运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实施辖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已建成的秸秆储运站,逐步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地区辖区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点的收储运体系。在农区养殖集聚区,大力推广秸秆青贮、微贮、黄贮、微生物发酵及揉丝技术。鼓励镇、村、组就地、就近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和管理,完善秸秆资源数据平台。(牵头单位:区农牧局,配合单位:河东镇、沙尔沁镇)
9.持续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开展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核查。结合养殖业特点,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模式,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粪肥科学还田,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整区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综合利用。到2025年年底,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牧局,配合单位:河东镇、沙尔沁镇)
10.不断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滴灌微喷管等废旧农业投入品统计制度,摸底调查产生量、回收处理量等情况。大力推广应用可降解地膜及加厚地膜,开展农业投入品联合检查行动,杜绝超薄地膜等不合格产品生产流通。对经营主体购置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地膜回收机械给予补贴推动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原则,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建立回收体系,合理布设乡镇、村回收站(点)。(牵头单位:区农牧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河东镇、沙尔沁镇)
(四)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
11.强化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处置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快推行“撤桶并点”模式,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分拣中心,逐步推行定时定点分类集中投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行生活垃圾“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运输方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及时总结推广精品小区垃圾分类经验模式,分区域分层级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统筹基层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学校、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课堂、家庭)、专项培训等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精品小区垃圾分类经验模式,分区域分层级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
12.完善城市重点生活源固体废物治理保障体系
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禁止或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健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实施企业法人信用承诺制度。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再生资源分类统计制度,搭建统计平台,全面掌握收运处理设施规模、回收种类、数量、来源及去向,实现再生资源精细化管理。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统筹规划集散地和分拣处理中心。合理布局报废汽车拆解设施和项目建设。开展塑料垃圾污染专项清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力争重点河道历史遗留塑料垃圾清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牧局、区执法局、区工科局、区发改委)深入推动“无废细胞”建设。广泛开展“无废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餐饮、绿色快递网点(分拨中心)等“无废细胞”建设,健全东河区“无废细胞”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机关事务中心)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13.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推行装配式建筑。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绿色建材产品评价认证,推动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探索开展“无废工地”建设,推行绿色施工,指导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减少建筑垃圾产生。(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推动施工现场配置视频监控系统,组织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车辆开展年度复核。以沿黄区域为重点,开展建筑垃圾堆场整治。加强管理部门联动,推动建立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
(五)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环境风险
14.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和抽查考核,持续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通过包头市危险废物物联网监控系统,持续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铝业园区管委会)
15.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
鼓励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转运企业扩大小微企业服务范围,促进危险废物收集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园区化发展。强化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范围。加强科研机构、高等学院、中小学、环境监测机构等实验室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工科局、区教育局)
16.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企业,配套建设自利用处置设施,减少转移环境风险。(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铝业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工科局)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配合建立全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17.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技术标准体系
加强固体废物执法监管力度,落实综合执法事项清单责任制度,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城管执法、住建、农牧等部门间联合执法衔接机制,明确各部门固体废物执法责任边界。大力推进流域“清废行动”和“清四乱”工作,加快推进沿黄干支流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督促辖区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按时上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相关数据,逐步建设立体式固体废物数据库。推广“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模式,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积极利用无人机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推动形成天地空一体化信息化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铝业园区管委会、区工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牧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以东河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东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相关分管区领导担任,成员主要包括各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讨论决策并协调解决建设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区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调度、督查督办、文件起草、宣传报道等建设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对照本方案重点任务,细化任务,强化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工作人员和完成时限,层层抓好落实。综合运用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等多种政策,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加大各类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明确资金范围和规模,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与固体废物重点工程建设定向衔接,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
(三)强化科技支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组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对接、交流培训,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论证评
估,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各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各类科技资金向固体废物领域倾斜。
(四) 加强督促检查,狠抓任务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实绩考核范围,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各牵头单位每月5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309办公室;联系电话:5191757;邮箱:www.dhqwfcs@163.com )。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内容,充分利用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聚焦行业亮点、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无废东河”的浓厚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