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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0202011538375C/2021-00004 主题分类 地质灾害
发布机构 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包东政办发(2021)32号
成文日期 2021.06.08 公文时效 有效

包头市东河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日期:2021-06-15 来源: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访问次数:826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包头市东河区2021年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2021年第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包头市东河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包头市东河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东河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包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头市东河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东河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21年气候趋势预测和环流形势分析:预计春季(3~5月)降水略多,气温偏高。其中全市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2℃;全市季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0~2成,有阶段性春季干旱。预计夏季(6~8月)山南降水略多,山北降水略少,气温略高;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其中全市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1℃;山南季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多0~2成,山北少0~2成。进入7月后降水开始逐渐增多,有出现极端性强降水的可能,易产生局地洪涝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东河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5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村委会等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东河区存在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范围

(一)东河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

(二)东河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范围。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为大气降水,因此雨季也成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预防期。根据形成地质灾害主要因素,结合东河区长期气象特征,经综合分析,全区2021年度重点防范范围如下:

1.冲积平原黄河沿岸地区,即:东河区黄河沿岸一带及附近建设项目施工区,属崩塌易发区,易产生岸边塌陷。

2.大青山山前平原为崩塌易发区,东河区北部山区与平原的结合地段,由于开采矿石及公路建设,改变了岩体原始应力场,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增大。

3.丹拉高速公路东河段,由于公路沿大青山修筑,靠山体一侧沟内有众多关停的碎石场,注意山体崩塌和滑坡阻碍山洪下泄通道的发生。

4.东河区壕赖沟、圪膝盖沟已完成大青山南坡矿山地质环境阶段性治理任务,雨季需避免因行洪不畅对已完成的治理成果造成破坏。

5.东河区壕赖沟、山河原沟、雪亥沟、阿善沟、五当沟、杨圪塄等区域的关停矿山采场,由于开采生产时改变了岩体原有应力场分布,导致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使大气降水诱发崩塌的可能性增大。

6.东河区原壕赖沟铁矿,雨季雨水进入塌陷坑内可能再次发生塌陷,威胁周边通讯线路、输电线路、公路安全等。

7.莲花山旅游区上游筑起水坝,雨季因积水量增大,避免发生坝体垮塌事故。

8.东河区杨圪塄煤矿区由于多年大量采煤,地下采空区面积大,改变了岩体原始应力场,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易发生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2021年东河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东河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晓宏(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石  恺(区政府办副主任)

          武智勇(市自然资源局东河区分局局长)

          常岩磊(市自然资源局东河区分局副局长)

          孙成栋(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  雨(沙尔沁镇镇长)

          武  杰(河东镇镇长)

          王俊平(杨圪塄街道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市自然资源局东河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区人武部、区农牧局、区卫健委、包头供电局东河分局、市公安局东河交管大队、市公安局东兴交管大队、两镇、各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东河区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武智勇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东河区分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市自然资源局东河区分局和区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五、防灾减灾职责分工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要把防灾减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任的态度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建立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按照行政管辖和财产管理权确定预防预报责任。

(一)区人武部:负责组建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明确队伍的防守地点和具体任务,严阵以待。遇到险情,随时参加抢险抗灾。

(二)市自然资源局东河区分局会同区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按照市气象局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并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天气信息保障。自然资源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告知铁路、公路、旅游区主管部门采取防止措施,通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三)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管理监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各街道、镇、村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一发生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立即组织地质害专业技术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各街道、乡镇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启动东河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依照预案开展灾害上报、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受灾群众发放临时帐篷,协调全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后,各街道、乡镇应在第一时间速报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同时直接速报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局。

(四)区政府办:负责督查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准备情况。

(五)市公安局东河分局:负责维护抢险救灾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抢险救灾物资设施等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并协助组织撤离受灾围困的群众。

(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城管队员参加抢险救灾。

(七)市公安局东河交管大队、市公安局东兴交管大队:负责抢险救灾过程中交通安全指挥工作,必要时,对已确定的抢险救灾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八)区农牧局:负责对全区堤防、水库、闸坝等各类防洪工程和运行河道的安全运行情况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巡查、排查、督查。及时准确的传递雨情、水情、灾情预测预警信息,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和水毁修复计划。及时收集、管理和报告因灾害的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农业救灾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协助区卫生部门做好灾区疫病防控工作。

(九)区住建局:负责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地质灾害检查、巡查、排查、监督工作,指挥灾后民房和民用设施的重建工作。负责所管辖公路沿线、桥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特别要注意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及高坡边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和隐患排查,汛期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十)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校舍安全排查,向师生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常识,负责抢险救灾过程中师生安全转移工作。

(十一)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对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期专项检查,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制定监测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负责监督全区旅游景点地质灾害负责检查、巡查、排查、监督工作,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管理,严防游客进入洪涝区、地质灾害易发区。

(十二)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筹集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确保各项经费的及时拨付到位,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区民政局: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救助,保障灾民在受灾期间的生活保障。

(十四)区卫健委:负责灾区疫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水安全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和救护车辆立即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施救工作。及时提供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做好灾区消毒和防疫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的安全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十五)包头供电局东河分局:负责抢修灾区受破坏的供电线路,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紧急用电,做好本系统水电工程抢险用电安全调度工作。

(十六)两镇、各街道、村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做好辖区内和所属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和紧急避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广大群众能够掌握地质灾害突发前的征兆和发生时的紧急避险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别是雨季要加强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的检查和监测工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前期征兆要密切监视,如有险情发生立即上报并做好群众的疏散撤离工作。发生地质灾害时,第一时间上报区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六、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快速反应机制

(一)辖区内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不管严重程度与否,担任监测的单位、基层组织和个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局及自然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简明扼要的将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准确地点、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需要的求助方式及前往的路线等报告清楚。

(二)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得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疏散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人群。对重要的生产设施加以保护和转移,针对具体情况拿出可行方案,防止灾情扩大。

(三)在地质灾害抢险过程中,涉及到相关设备、设施、用具、物品的调配、转移、使用、消耗等,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先行用于防灾抢险工作,之后再履行必要的报告、审批或补偿手续,以提高抢险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七、汛期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局东河区分局:0472—4109594

0472—4366905(河东自然资源管理所)

0472—4109560(沙尔沁自然资源管理所)

区应急管理局:0472—4388463

河东镇:0472—2801637

沙尔沁镇:0472—4995845

杨圪塄街道:0472—4367991

 

 政策解读http://www.donghe.gov.cn/zcjd/24867178.jhtml

下载: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东河区2021年地质灾害》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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