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河区2020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2020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区、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两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东河区2020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东河区2020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包头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包财贸﹝2020﹞40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种植结构调整,稳定玉米种植,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结合东河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东河区2020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一、补贴内容
(一)补贴范围
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范围为2020年在东河区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实际生产者,其中玉米生产者补贴包括青贮种植。各镇要认真审核种植面积及耕地性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定为合法耕地:原计税耕地(在册耕地)、二轮土地承包范围的耕地、经区政府及上级机关批准合法开垦的耕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或下一年生产者补贴:过量使用农药或使用违禁农药造成粮食安全和环境污染的、秸秆未收贮或还田进行焚烧污染环境的、采用覆膜种植但拒不接受地膜回收污染环境的。
(二)补贴标准
东河区2020年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标准是根据上级对旗县区核定下达的补贴额度以及我区各镇政府上报的玉米、大豆、马铃薯播种面积和产量因素测算确定的,播种面积和产量各占分配比例的50%。具体补贴标准如下:播种面积补贴额=面积补贴分配总额÷面积总积分数×每户合法土地种植面积积分数(面积积分办法:单种每亩积1分、玉米大豆带状复种每亩积2分)。产量补贴额=产量补贴分配总额÷产量总积分数×每户产量实际积分数。(产量积分办法:单作玉米产量1000斤/亩以上积1分、单作马铃薯产量4000斤/亩以上积1分、单作大豆产量250斤/亩以上积2分;玉米大豆带状种植实现玉米950斤/亩、大豆200斤/亩以上积2分。
二、补贴程序
各镇认真核实玉米、大豆、马铃薯本年度实际种植面积,如实落实补贴政策,具体流程如下:
(一)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申报核实
1、申报、编册。玉米、大豆、马铃薯出苗后,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向所在村委会上报合法耕地上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将花名册上报所在镇人民政府。花名册包括种植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土地承包凭证(或土地流转合同)、一卡通号、合法耕地玉米、大豆、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等内容。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面积1000亩以上的)可直接向镇政府申报编册。
2、调查、公示。各镇审核、汇总各行政村区域内农户及规模化经营主体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附件2),报送区统计局、农牧局、财政局。区统计局、农牧局、财政局联合属地政府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开展入户或电话抽查调查和地块抽查核实工作,抽查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在区政府官网、村务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后的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面积经区人民政府认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依据。
(二)补贴资金公示
补贴标准测算确定后,由各镇根据补贴标准编制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并录入“一卡通”系统,同时报送区财政局、农牧局补贴资金汇总表(附件3),将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花名册在区政府官网、村务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三、补贴资金管理与拨付
将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助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区财政局根据各镇审核录入的花名册,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兑付给生产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分管区长为组长,区财政局、农牧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统计局、自然资源分局、审计局、沙尔沁镇、河东镇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补贴方案,监管考核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建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召开会议,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广乐(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田永光(区财政局局长)
杨建军(区农牧局局长)
成 员:王晓晖(区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郭向东(区统计局局长)
王 旭(区审计局局长)
赵瑞军(河东镇镇长)
张存福(沙尔沁镇镇长)
武智勇(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梅 荣(区财政局副局长)
潘 锋(区农牧局副局长)
何利伟(河东镇副镇长)
巴 图(沙尔沁镇副镇长)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是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各镇负责具体实施,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区发改委负责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成本收益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发放等工作,区农牧局负责对补贴申报情况进行安排和汇总等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土地用途监测、核实工作,区统计局、农牧局、财政局负责种植面积抽查调查、核实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标语等形式将政策宣传到位,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赢取群众对补贴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四)建立保障机制。补贴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镇要据实核查补贴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安排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从事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必须认真审核申报资料,严格遵守补贴资金发放政策,建立谁经手谁负责责任制,对不认真、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禁止村集体代领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种植户所欠各种费用。各镇是本辖区内信访维稳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认真核实耕地性质等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公正、合法,保证社会秩序稳定。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0472-6933033,0472-4388376)。每年度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前、事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申报、审核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0年东河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种植面积申
报花名册
2、2020年东河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种植面
积申报汇总表
3、2020年东河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种植补
贴资金汇总表
4、2020年东河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种植面
积抽查核实表
附件1
2020年东河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种植面积申报花名册
______________乡镇 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公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号 | 地块名称 | 农作物名称 | 种植面积(亩) | 签字按手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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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村委会主任(签字): 村填报人(签字):
监督举报电话:0472-6933033;0472-4388376
附件2
2020年东河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种植面积申报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公章)
序号 | 村名 | 农作物名称 | 种植面积(亩)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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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签字): 分管副镇长(签字):
附件3
2020年东河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种植补贴资金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 乡镇(公章)
序号 | 村名 | 农作物名称 | 种植面积 (亩) | 补贴标准 (元) | 补贴金额 (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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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镇长(签字): 分管副镇长(签字):
附件4
2020年东河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种植面积抽查核实表
______________乡镇
序号 | 村委会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地块名称 | 作物种类 | 种植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签字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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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区统计局(签字): 区农牧局(签字): 区财政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