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基础保障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5〕15号)相关要求,对连续任职12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给予政策补贴。按照“三审三公示”步骤要求,现对我区2026年度符合条件拟享受村干部离任补贴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离任村干部基本情况
1.范羊换,男,1958年10月出生,2006年12月—2020年12月任河东镇下古城湾村党支部书记;2020年12月—2025年12月任河东镇下古城湾村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退正进副),连续任职19年;
2.张鲜,女,1963年3月出生,2012年6月—2021年2月任沙尔沁镇沙三村党支部书记;2021年2月—2025年12月任沙尔沁镇沙三村党支部委员(退正进副),连续任职13年。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三、受理方式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公示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有不实,或者存在离任前或离任后有以下情形的,可以提供具有可查性的佐证材料,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
1.通过招工录干或其他形式,已享受乡镇等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待遇的;
2.因违纪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
3.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离任后不支持乡镇和村“两委”工作、不履行党员或公民义务,在信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5.带头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6.存在其他不适宜享受离任生活补贴情形的。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东河区党政大楼618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
受理电话:0472-4388633
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组织部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