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 | ||||||||
| 序号 | 抽查类别 名称 |
抽查事项名称 | 事项 类别 |
实施层级 | 对应股室 | 检查依据 | 检查 方式 |
检查内容 |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信用股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5.《电子商务法》 |
实地核查、网络监测 |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 |
| 2 | 对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实地核查、网络监测 | 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商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 | ||
| 3 | 对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 | 查看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 ||
| 4 | 对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 | 查看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业务)范围、企业财务资料、对外合同等证明材料,询问相关主管人员、工作人员了解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排查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 | ||
| 5 | 对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 | 查看房屋产权证明等住所证明材料,核实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 | ||
| 6 | 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实地核查 | 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 | ||
| 7 | 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实地核查 | 通过业务系统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查阅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 | ||
| 8 | 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实地核查 | 实地核查,原则上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进行身份问询核实,确实无法到场的,也可通过技术手段远程操作;对自然人股东可以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其身份和投资情况进行核实,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 ||
| 9 | 价格行为监督检查 | 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公平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实地核查 | 1.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 2.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明码标价情况; 3.抬级抬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
| 10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市场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2.《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网络监测 | 对辖区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对发现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核查处置。 |
| 11 | 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4.《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实地核查 | 是否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提供条件、场所、其他服务;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经营行为的检查;对农贸市场安全生产的检查。 | ||
| 12 | 广告行为监督检查 | 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知识产权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网络监测 | 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 |
| 13 |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实地核查 | 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情况。 | ||
| 14 | 对互联网广告经营、发布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网络监测 | 检查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经营、发布情况。 | ||
| 15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质量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专业机构核查 | 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
| 16 | 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实地核查 | 现场检查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标识信息、不合格品管理和产品召回等情况。 | ||
| 17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 | 现场检查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标识信息、不合格品管理和产品召回等情况。 | |
| 18 |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 | 现场检查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标识信息、不合格品管理和产品召回等情况。 | ||
| 19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对食品生产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食品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 | 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节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
| 20 |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的监管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 | 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关键环节控制、标签标识及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检查 | ||
| 21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对校园食品销售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4.《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5.《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6.《内蒙古自治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 7.《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8.《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9.《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10.《电子商务法》 |
实地核查 | 1.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办理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 2.主体业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的经营项目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3.是否在显目位置悬挂有效许可(登记)信息; 4.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是否销售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
| 22 | 对高风险食品销售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4.《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5.《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6.《内蒙古自治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 7.《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8.《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9.《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10.《电子商务法》 |
实地核查 | 1.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办理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 2.主体业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的经营项目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3.是否在显目位置悬挂有效许可(登记)信息; 4.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是否销售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
| 23 | 对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4.《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5.《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6.《内蒙古自治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 7.《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8.《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9.《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10.《电子商务法》 |
实地核查 | 1.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办理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 2.主体业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的经营项目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3.是否在显目位置悬挂有效许可(登记)信息; 4.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是否销售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
| 24 | 对网络食品销售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4.《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5.《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6.《内蒙古自治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 7.《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8.《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9.《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10.《电子商务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1.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办理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 2.主体业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的经营项目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3.是否在显目位置悬挂有效许可(登记)信息; 4.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是否销售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6.入网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 | ||
| 25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对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餐饮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是否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店登记证》; 2.主体业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的经营项目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3.是否在显目位置悬挂有效许可(登记)信息。 |
| 26 | 对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是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并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食品原料半年内检测报告,鲜肉类的动检证明及肉品品质证明是否齐全; 2.是否对食品原料进行查验并及时规范登记; 3.食品原料库房是否通风阴凉,食品原料是否分类离地离墙10cm摆放,散装食品原料是否用整理箱加盖贮存,使用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食品添加剂是否落实“五专”管理,并做好记录;是否违规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明令禁止在餐饮环节使用的添加剂;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分类存放,荤素是否分开密封存放。 | ||
| 27 | 对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各容器和加工制作的工具是否有区分标识,是否分开放置和使用,是否实施色标化管理; 2.菜肴制作是否烧熟煮透,中心温度是否达到70℃以上; 3.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违规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 ||
| 28 | 对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具备相应的供餐场所,并保持安全卫生整洁; 2.是否供应在8-60℃存放超过2小时的食用成品; 3.备餐场所是否清洁卫生,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是否清洁消毒后使用: 4.分餐间是否有空气消毒设施,并规范操作,分餐过程中成品中心温度是否保持60℃以上; 5.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资质,配备安全卫生的配送工具及车辆。 | ||
| 29 | 对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是否常用符合标准的餐用具消毒采用方式,各类水池是否有区分功能的标识,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2.使用的洗涤剂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冲洗干净; 3.消毒液配比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4.消毒后的餐具是否放入专用保洁柜存放。 | ||
| 30 | 对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5.《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排水沟、操作台、加工用具等是否清洁、无污垢、无霉斑、无积油积水等; 2.餐厨废弃物存放、清洁、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3.对四害是否有防护设施设备; 4.是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并如实记录。 | ||
| 31 | 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5.《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制定“两员”职责,是否制定风险管控清单,是否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2.是否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预案中各岗位人员是否知晓熟悉自身职责,是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是否及时正确处置舆情事件。 | ||
| 32 | 对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5.《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 2.在岗从业人员是否每日开展晨检并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手部有伤口; 4.从业人员是否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并规范佩戴口罩; 5.从业人员是否时刻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是否留长指甲、佩戴饰物。 | ||
| 33 | 对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5.《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1.是否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是否在实体经营门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是否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3.网络销售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是否保持一致; 4.是否如实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 | ||
| 34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食品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实地核查、专业机构核查 | 1.开办者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分区销售等义务; 2.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是否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 3.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批发市场开办者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
| 35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实地核查、专业机构核查 | 1.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交叉污染; 2.采购食用农产品,是否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并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 3.销售食用农产品,是否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4.是否销售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5.是否按要求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或者温度、湿度和环境。 | ||
| 36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对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是否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的; 2.经营的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是否一致。 | |
| 37 | 对保健食品销售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1.是否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的; 2.经营的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是否一致。 | ||
| 38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特设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5.《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抽查设备档案和人员档案;抽查机构及制度建立情况;抽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抽查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抽查作业人员证件;抽查安全附件及仪表情况;抽查现场设备运行情况及节能管理情况。 |
| 39 | 计量监督检查 | 对在用计量器具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质量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专业机构核查 | 1.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检查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强制检定,检定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继续使用的情形; 2.计量器具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的行为; 3.计量器具的管理: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计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计量器具台账等。 |
| 40 | 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的专项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专业机构核查 | 检查定量包装商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以及净含量的标注是否符合规定,商品的实际净含量是否与标注信息相符等;是否存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按要求进行自我声明,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达不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要求的情形;是否存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按要求进行自我声明,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情形。 | ||
| 41 | 对能效标识计量的专项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
专业机构核查 | 检查列入《能效目录》的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标注能效标识;所标注的能效标识是否符合样式、规格等标注规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 ||
| 42 | 对水效标识计量的专项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 专业机构核查 | 检查列入《水效目录》的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标注水效标识;所标注的水效标识是否符合样式、规格等标注规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水效标识或利用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 ||
| 43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认证认可条例》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5.《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情况,是否存在资质认定相关违法违规问题。 | |
| 44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对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知识产权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
实地核查、专业机构核查 | 是否涉嫌假冒专利行为。 |
| 45 | 对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
实地核查 | 是否涉嫌假冒专利行为。 | ||
| 46 | 商标使用行为监督检查 |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重点检查商标标识是否规范,商标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续展、许可和转让,企业是否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是否在商品包装或容器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等内容。 | |
| 47 | 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4.《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重点检查是否规范使用地理标志标识,是否存在侵犯地理标志商标等行为。 | ||
| 48 | 对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检查商标印制单位商标印制档案完备,抽查商标档案,检查商标印制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看上述证明材料及商标标识是否符合《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等。 | ||
| 49 | 商标代理行为监督 | 对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3.《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重点检查商标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人员执业行为;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检查以及是否存在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等。 | |
| 50 | 药品监督检查 | 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药械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 4.《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5.《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6.《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检查人员、质量管理体系、设施设备、采购验收、陈列储存、销售及网络销售等情况。 |
| 51 | 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质量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 4.《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6.《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等情况,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配方颗粒。 | ||
| 52 | 化妆品监督检查 | 对特殊化妆品经营质量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2.《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3.《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4.《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5.《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6.《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检查特殊化妆品注册、进货查验、标签标识、过期变质等情况。 | |
| 53 | 对普通化妆品经营质量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2.《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3.《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4.《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5.《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6.《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检查普通化妆品备案、进货查验、标签标识、过期变质等情况。 | ||
| 54 | 对儿童化妆品经营质量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2.《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3.《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4.《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5.《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6.《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7.《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检查儿童化妆品注册备案、进货查验、标签标识、过期变质、小金盾标识等情况。 | ||
| 55 | 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3.《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4.《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 5.《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6.《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执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及履职情况,经营设施设备情况,经营过程中采购、验收、运输、储存、出入库过程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 |
| 56 |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旗县区级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3.《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 4.《医疗器械说经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制度文件,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管理以及票据、产品资质证明文件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储存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识要求等。 | ||
| 注意事项;检查方式有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