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现东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名。
详见《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下文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 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2007年12月2日(含)至1984年12月2日(不含)期间出生人员;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2日(不含)之后出生人员。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除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外,应聘人员的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不含)之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满足以下2个条件其中之一: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药师资格、或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2.全日制大专学历须在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3年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药师资格、或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在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但不能间断,实习期不计算为工作年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包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3.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健康新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下文简称《公告》)。
(二)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报考不收取报考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5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之比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12月16日14: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https://www.nmzk.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等,仔细甄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9:00至2025年12月16日12:00,改报环节审查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4:00至17:00。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取消岗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1. 《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要求粘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数码彩照,报名表打印在A4纸正反面,本人签字后上传扫描件)。
2. 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均上传)。
3. 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 《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要求本人签字后上传扫描件)。
5.使用全日制大专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服务)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试用期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
6. 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 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填写的个人信息不真实、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时,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工作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资格审查情况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健康新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技能测试
1. 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健康新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健康新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
2. 技能测试
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实操技术能力,要求应聘人员在指定场地,使用指定设备完成测试任务。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 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在70分及以上人员,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该岗位需求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将组织面试加试。
(3)总成绩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健康新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由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组织一次。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条件的全部原件进行核验,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开展考察,并形成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工作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后报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工作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应在接到通知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需书面向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5日。未经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研究后,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健康新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于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个人原因放弃的岗位,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资格审查环节提供的岗位要求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再次进行核验,核验时发现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出现造假等影响录用的情形,取消其聘用资格。
4. 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前,已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6年7月底前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在最低服务期内的人员除组织调整外,不准申请调动、参加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等。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健康新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未尽事宜由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工作组负责解释。
(七)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2-410519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2-410519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
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专项工作组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东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