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东河区教育系统实际需要,拟开展东河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招聘教师28名,其中高中政治教师1名、高中语文教师2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政治教师2名、初中语文教师3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初中生物教师3名、初中心理健康教师2名、初中英语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心理健康教师1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
本次校园招聘分为陕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两个考点(学校)设置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详见后附各考点(学校)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不含)至2007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8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院校招聘的形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考点(学校)分别设置岗位计划,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考点(院校)报考,并在指定考点(学校)参加考试。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82)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9:00开始至12月12日17:00(本次网络报名仅限于陕西师范大学考点)。
宣讲会时间、地点:请关注陕西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5年12月12日9:00—17:30,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其他考点(学校)报名、宣讲会等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5.《报名登记表》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资格审查
由东河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专班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携带《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按期毕业证明、身份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未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查的,取消资格。
(三)初试
1.初试通过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初试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笔试。每个考点(学校)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岗位进行初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所有考生初试环节免考。
2.同一岗位初试通过人数(初试环节免考时为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比例低于3:1的岗位,需核减或取消,确需低于开考比例进入笔试环节的岗位,经校园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后可适当调整,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可调剂到其他考点(学校)使用。
入围笔试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笔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最低合格线待笔试成绩出来后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3位小数(四舍五入)。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采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结束后,通过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面试分值为100分,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划定面试合格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与考察
按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果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或未经东河区教育局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察环节只递补一次。体检和考察结果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八)公示
综合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由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四、其他
(一)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招聘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东河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400-020-1616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2-616607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472-6166069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1.包头市东河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陕西师范大学考点)
2.包头市东河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
3.诚信承诺书
东河区校园招聘教师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1日
1包头市东河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陕西师范大学考点).xls
2包头市东河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