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格尔扎布,蒙古族,1856年生,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村人。 都格尔扎布幼时参加劳动,入美岱召求学蒙文。十八岁时,就读土默特启运书院。毕业时,已掌握蒙、汉、满三种文字,被书院评为优等生。之后,被土默特议事厅录任为“笔帖式”(即文书)。十六年后,提升为骁骑校、公中佐领、土默特右翼六甲参领。

土默特设都统一员主管旗政,左右翼两翼事务,由十二参领采取集议制议决执行。都格尔扎布为右翼六甲参领,参与旗政议事。
清末,“废科举,兴学堂”。在都格尔扎布的倡导下,包头成立了土默特旗第三小学堂。民国三年(1914年),绥远特别行政区建立,拟撤销土默特左右两翼建制。都格尔扎布等人备文中诉,据理力争,终于保留了土默特旗原有建制,仅将土默特议事厅易名为土默特总管公署。次年,绥远都统潘矩楹以“整理土地,清丈地亩”为名,核发“乙卯大照”,滥发契税费,欲取代萨包地区蒙古族“户口地”的永租权利。各参领联名申诉,都格尔扎布亲往力争,终将“户口地”的永租权及收取岁租等费的权利保留了下来。
民国十二年(1923年),平绥铁路修至包头,因设终点站,在二里半村与蒙古族发生了土地纠纷。都格尔扎布受参领会议的派遣,至出事地点与包头设置局官员共同进行调解,纠纷平息。事后,为避免再次出现蒙租土地的混乱,在他的建议下成立了包头蒙古族生计会,以进行蒙汉民族间租佃土地(永租地),实施蒙租过约、岁租的手续及监督事项。都格尔扎布兼任生计会第一任会长。在他的主持下,还以南海子渡口税收和生计会手续费收入等结余款项作为办学经费,在福徵寺内成立了土默特旗第五小学,这是包头第一所蒙古族小学。
晚年,都格尔扎布潜心著述、翻译。主要著作及翻译有《蒙文汇通》《蒙文四书集注残本》《蒙文大学集注》《蒙文中庸集注》等。1927年,都格尔扎布因病逝世,享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