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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涉企服务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5-06-16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包头市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25

为推动我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全体干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效,树立正确的“官”“商”交往观念,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持续擦亮“包你满意”“包你放心”城市品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为核心导向,聚焦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堵点,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单位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着力构建要素完备、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企业服务生态圈,全力打造“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

二、工作目标

聚焦涉企服务,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让企业感到“宾至如归”的营商环境。

一是在服务意识上实现根本性转变。推动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彻底摒弃“官本位”思维,消除扎根在思想中“内外之别、官商之别、管服之别”的错误认知,构建起“内解外忧、官商平等、以服代管”的新时代服务型政府观念。

二是在服务方式上实现根本性转变。坚决杜绝“指令式”“压迫式”“歧视式”的政企沟通方式,全面推行“对话式”“协商式”服务,消除企业在沟通过程中的“压迫感”和“局促感”。

三是在政商关系上实现根本性转变。有力推动政商关系向“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方向发展,塑造“尊重市场、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的健康政治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服务意识,形成良好风气

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商交往中,要以服务型政府的姿态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引导支持企业攻坚克难、健康发展,切实做到“四要”。

一要平等对待市场主体。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和金融信贷等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制定实施涉企政策和作出涉企重大利益决策前,注重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深化评议结果运用。

三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持续推行“企业服务日”“政企恳谈会”等制度,畅通企业直接向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及时受理处置企业举报线索、反映问题和利益诉求。加大对小微企业帮扶力度。鼓励回应企业要求,设立企业“首席服务员”,依法依规解决企业在项目落地、转型升级、人才资金、手续办理等方面问题。

四要诚信守法履约践诺。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承担机制,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批复、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优惠条件。

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商交往中,应当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坚决防止损害政商关系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发生,严格做到“五不得”。

一不得向企业乱伸手,在行政管理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加重企业负担。

二不得在监督管理服务中人为设置障碍、选择性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截留涉企优惠政策,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甚至通过“影子公司”谋求私利。

三不得在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定实施歧视性政策,“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四不得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络不服务,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企业合理诉求推诿扯皮、置若罔闻。

五不得以刑事案件名义等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违法违规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逮捕、留置等措施,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合法人身、财产权益。

(二)优化服务方式,打造暖心环境

一是完善企业沟通服务制度。用好“政商恳谈早餐会”机制,构建稳定长效的民营企业沟通渠道,持续扩大恳谈会微信群等政企沟通联络平台的参与范围,直面企业真实诉求,有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健全“24小时不打烊、360度无死角”的招商护商工作体系,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全天候、全方位和全生命周期服务,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建立信息库,明确联络员,通过走访、座谈、电话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政策诉求、投资计划及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宣传并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各项惠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投产、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政府反映企业需求和呼声,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支持商会协会在新技术推广应用、政策推送、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企业家意愿,组织召开涉企部门专题座谈会,在产业政策制定、行业标准设立等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协助政府组织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管理优秀企业开展“企业互相帮”等活动,形成政府组织、企业互帮、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全力助推多方企业协同发展。

三是建立重大产业项目服务专班制度。做好全市重大产业项目从备案到开工建设阶段的前期手续办理和要素保障,以及由开工建设至竣工投产阶段的服务保障、绩效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逐个项目梳理剖析建设要求、时序进度、要素保障条件,特别是协调解决环保、能耗等瓶颈制约问题。按照“逐项梳理、精准服务、高效办理”要求,服务好已开工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人才招引、设备通关等要素保障。

四是完善要素保障服务机制。针对企业关心的资金和人才问题,持续优化财政支持服务与人力资源服务。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股权投资基金、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不同类型企业发展,解决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加强校企对接平台应用,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定期组织企业、院校开展“实训+就业”服务活动,积极做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面向行业高校的定向宣传,鼓励企业组团开展人才招聘活动,进一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聚焦稀土、晶硅光伏、氢能储能、先进金属材料等重点产业,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相关专项资金,及时调整完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等各类切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引进政策,为产业发展有力保驾护航。

五是加强干部服务意识培训。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就服务意识、常用礼仪、沟通技巧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深入交流,促进服务意识深入人心,全面提高我市行政服务质效。并通过“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官”这样的场景模拟复盘、换位体验等方式,引导干部主动跟进业务办理流程,解答企业疑问,为企业群众带来有温度的服务体验。

(三)完善监管体系,保障企业权益

一是推行柔性监管服务模式。鼓励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干预。同时,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检查等工作机制,探索“入企扫码”检查方式。推动打造服务型监管体系,更好规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消除企业对执法检查的不良印象和抵触情绪。

二是优化企业法律服务机制。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商事法律服务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及在核心市场的广泛网络作用,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小微(初创)企业法律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

三是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的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无缝对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靠前推动,确保深入解决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强硬等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推进落实,加强合作协同,抓好工作实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做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长期有序开展,促进全市营商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突出示范引领,归结成功经验

注重总结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推动共同改进提高。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进度管理,持续跟踪调度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定期整理工作进展情况,于2025年6月底前报送中期进展报告,于11月底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附相应佐证材料,以单位便签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及电子版本报送至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科邮箱(btzwggt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