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东河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日期:2025-05-23
来源: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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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类型 | 检查对象 | 组织落实科室(局) | 检查对象抽取单位 | 检查方式 | 实施层级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检查重点 | 备注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电磁辐射监督管理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5、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6、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7、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8、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监督管理 9、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0、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12、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4、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5、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三同时等进行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一般排污监管单位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现场检查 | 区级 | 10% | 1月 | 12月 | 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 |
2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电磁辐射监督管理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5、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6、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7、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8、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监督管理 9、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0、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12、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4、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5、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三同时等进行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重点排污监管单位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现场检查 | 区级 | 20% | 1月 | 12月 | 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 |
3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电磁辐射监督管理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5、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6、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7、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8、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监督管理 9、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0、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12、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4、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5、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三同时等进行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一般排污监管单位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现场检查 | 区级 | 10% | 1月 | 12月 | 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 |
4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电磁辐射监督管理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5、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6、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7、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8、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监督管理 9、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0、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12、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4、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5、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三同时等进行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重点排污监管单位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现场检查 | 区级 | 20% | 1月 | 12月 | 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 |
5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电磁辐射监督管理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5、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6、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7、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8、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监督管理 9、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0、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12、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4、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5、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三同时等进行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一般排污监管单位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现场检查 | 区级 | 10% | 1月 | 12月 | 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 |
6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电磁辐射监督管理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5、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6、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7、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8、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监督管理 9、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0、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12、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4、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5、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三同时等进行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重点排污监管单位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现场检查 | 区级 | 20% | 1月 | 12月 | 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 |
7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电磁辐射监督管理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5、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6、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7、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8、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监督管理 9、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0、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12、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4、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5、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三同时等进行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一般排污监管单位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现场检查 | 区级 | 10% | 1月 | 12月 | 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 |
8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电磁辐射监督管理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5、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6、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7、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8、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监督管理 9、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0、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12、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4、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5、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三同时等进行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重点排污监管单位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现场检查 | 区级 | 20% | 1月 | 12月 | 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 |